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0-12-31 09:55:00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
宝市教发〔2020〕242 号
宝鸡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5号)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及教师队伍整体素养,推动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现就做好2020年下半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及中小学教师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
(一)中小学教师专项培训项目
1. 中小学体育教师足球专项培训
培训时间:9月16日―9月22日
报到地点:宝鸡教育学院
培训人数:50人
培训学时:52学时
培训形式:混合研修(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实战训练+研讨交流)
培训对象:各县区中小学体育教师
2.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培训时间:10月11日—10月17日(7天,一期两班)
培训人数:100人(中学、小学各50人)
培训学时:52学时
培训形式:集中培训
培训对象:各县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
4、中小学安全法治教育教师培训(第二期)
培训时间:待定
培训人数:50人
培训形式:集中培训
培训学时:52学时
培训对象:各县区中小学负责安全与法治教育的教师或副校长
5、教育信息化2.0专项培训(共两期)
第一期:培训时间:9月16日—9月22日
第二期:培训时间:10月11日—10月17日
培训人数:每期50人
培训形式:集中培训
培训学时:52学时
培训对象:“宝鸡市教育现代化”创建县(陇县、扶风、陈仓、太白)中小学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教师或副校长
(二)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提高培训
1. 中学校长提高培训
培训时间:9月16日―10月23日(50人)
2. 小学校长提高培训
培训时间:9月16日―10月23日(50人)
3. 幼儿园园长培训
培训时间:10月11日―11月17日(50人)
培训地点:宝鸡教育学院
培训学时:3个项目均为300学时
培训形式:混合研修(集中培训+跟岗研修+在岗实践+跟踪指导+总结提升)
培训对象:各县区初中已取得任职资格合格证书的正、副校长;各县区公、民办小学已取得任职资格合格证书的正、副校长;各县区公、民办幼儿园已取得任职资格合格证书的正、副园长
二、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教体局要高度重视校(园)长及教师培训工作,严把参训学员筛选关,及时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2)选派学员参加培训,并尽可能向乡村偏远地区教师倾斜,同时也要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每项培训务必于培训开始前(9月11日和9月23日)以县区为单位将学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5)及校(园)长报名登记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县区教体局公章)报送宝鸡市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
(二)文件中所列所有市级培训项目,免收培训费、教材费,参加培训教师的往返交通及有关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三)附件中所列时间第一天均为报到时间,报到时间统一为14:30—17:00。各县区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培训学员按时报到,凡是文件中已经列明的项目将不再另文通知。
(四)宝鸡教育学院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科学设置培训内容,聘请优秀教师授课,以专家讲座、交流研讨、反思和汇报展示等多种形式组织教学,要高度重视培训的针对性和学员的参与性。每一项培训开班前向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提交培训方案及培训项目预算,经审核后方可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教学反馈。评估培训效果,注意收集培训中生成的课程资源,充实资源库,完善培训模式。
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张少宽
联系电话:0917—2790300
市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都亚红
联系电话:0917—2790698,邮箱:bjjyzxb@126.com
宝鸡市教育局
2020年9月 日
宝鸡市教育局 2020年9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