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0-12-31 10:00:08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
通 知
各镇(街)教育组、局直单位:
接宝鸡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自愿参加培训。需培训者以教育组、学校为单位自行向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汇款信息附后)缴费报名。报名截至时间2020年12月31日。
附:省厅培训通知
陈仓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0年12月21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组织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委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的通知》(教师〔2020〕9号)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寄语精神,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部委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专题网络培训。为做好我省学员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学习,引导广大教师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寄语和《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以下简称《讲义》)的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坚守立德树人初心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认清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更好地担负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
二、培训内容
课程采取必修课和选修课相结合的方式。必修课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寄语精神和《讲义》思想精髓,设置寄语精神学习、《讲义》精髓领悟、立德树人初心和教书育人使命等模块内容;选修课聚焦于教育发展趋势、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实践与育人本领提升等内容进行设计,供学员自主选学。
三、培训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高专院校、民办院校)教师,中小学校(含中职院校、幼儿园)教师等。
四、相关事项
1. 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www.enaea.edu.cn)平台组织实施,参训学员在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后使用统一发放的学习卡参加学习(已注册过的学员可直接登录并使用学习卡),也可以直接下载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
2. 培训总计50学时,培训费用为200元/人,主要包含师资、课程使用、带宽流量、技术平台使用及维护、教学服务与管理等费用。由参训单位统一汇至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3.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可统筹安排,以市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组织参加培训,各高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也可自主报名。各单位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根据培训需求填写参训回执表(见附件),并及时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联系。
4. 请各市、各校动员教师按时参训,并做好学习教育督查指导及网络学习培训总结工作,对参加培训且成绩合格的教师所获学时计入本人学时学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科浦(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电 话:029-88668692
联 系 人:曹小龙(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电 话:010-69225406 18511186356
邮 箱:422451773@qq.com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
邮 编:102617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 11 月 26 日
附件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
专题网络培训报名表
培训需求 | |||||
单位名称 | |||||
参训对象 | |||||
开班时间 | 参加人数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负 责 人
| 姓名 | 部门 | |||
职务 | 电话 | ||||
手机 | 邮箱 | ||||
联 系 人 | 姓名 | 部门 | |||
职务 | 电话 | ||||
手机 | 邮箱 | ||||
单 位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汇 款 信 息 | 收款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地址电话: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 010-69248888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场支行 账号:0200053009014409667 联行号:102100005307 请在汇款时说明:“教师节寄语精神专题培训”,汇款后请将汇款单拍照发送到422451773@qq.com | 开票信息 | 发票抬头: 纳税人识别号:开票金额: | ||